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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注册商标也有时限 三年不使用,可能被撤销
  问:我是一位普通公民,生活中发现不少文字、图案等具有商业价值,现在想申请注册一些属于自己的商标,但听有人说只有公司、集体经济组织等单位才能申请注册商标。请问个人是否可以申请注册商标?个人注册的商标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读者 郭先生 
 
  答:根据新《商标法》第4条的规定,自2001年12月1日起,个人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以及对其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可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商品商标或者服务商标注册。
  根据《商标法》第44条的规定,注册商标如果连续三年不使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有权责令商标注册人限期改正,直至撤销该注册商标。因此,自然人申请注册商标后,如果自己暂时不使用或者无法使用,则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来保护注册商标的法律效力:(1)、商标注册人可以展览带有商标的样品,或印发带有商标的说明书,或用做广告的方式来使用注册商标;(2)、商标注册人如确不需用此注册商标,则可依法定程序有偿转让给他人;(3)、依法签订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含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普通许可),有偿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4)、以该注册商标专用权作价评估向其它单位投资;(5)、发生其它视为使用的情况。 (据《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