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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照片引出的官司

  1983年,北京自然博物馆举办有关计划生育的展览,其中一参办单位提供了双胞胎胡智军、胡智辉兄妹二人的合影照片。当时,胡氏兄妹只有6岁左右。
  1998年3月,胡氏兄妹和朋友到北京自然博物馆参观时惊讶地发现,在“人体真奇妙”展馆中有关双胞胎与多胞胎栏目中竟展出了兄妹二人6岁左右的合影巨幅照片,并且与“两性人”、“畸性怪胎”、“爱滋病”等非正常人的照片摆放在一起。胡氏兄妹气愤地认为,该博物馆侵犯了其肖像权,但由于忙于出国,未就侵权一事与博物馆进行交涉。
  去年回国后,胡氏兄妹于5月6日再次来到自然博物馆,发现其照片仍在原展位展览。由于与博物馆方面未达成一致意见,胡氏兄妹向崇文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博物馆将照片摘下退还,停止损害,并赔偿二人精神损失各3000元。
自然博物馆在庭审中辩称,此照片是1983年该馆与其他单位共同举办科普展览时,由卫生部同志提供的,展览结束后即留在馆内。因为照片是原告父母当时提供给他人用于展览,应视为其父母同意。况且本馆属于公益事业单位,不具有营利性质,没有侵犯原告肖像权。
  去年8月3日,崇文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自然博物馆因侵犯他人肖像权,被判退还胡氏兄妹的合影照片,并赔偿二人损失各1500元。
  据《生活时报》